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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干基坑护栏设置要求

所属分类:公司新闻 点击次数:15831 发布日期:2022-07-20

  想必大家都知道,在建筑施工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安全隐患,历年来在建筑施工中发生过很多的安全事故。为了减少施工中意外事故的发生,我国颁布了建筑施工安全规范,其中规定了在建筑施工中必须设置定制化、标准化的防护设施。基坑护栏就属于必须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之一。除此外还有电梯防护门、电梯井口防护门、配电箱防护棚等一些必要防护设施。这些防护设施不仅使施工人员的安全得到了保障,而且还能提高施工的效率,加快施工的进度。

  根据根据《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》管理条例规定,在开挖深度超过2.0m(含2.0m)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。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:

  1。基坑护栏离地高度不应低于1.2m;

  2。基坑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。横杆需设2-3道,下杆离地高度应为0.3 m-0.6m之间,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.2 m-1.5m之间;立杆间距应小于2.0m,立杆离坡边距离应大于0.5m;

  3。基坑护栏应设置底部挡脚板和加挂密目安全网,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;挡脚板高度需设置180mm以上,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小于10mm;

  4。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,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。

  基坑施工临边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;防护栏杆应设置在离基坑边口0.5m之外,可采用钢管直接打入地面0.5-0.7m深。当基坑周边上部有钢筋混凝土冠梁(压顶)或采用板桩时,栏杆柱的钢管可打在冠梁(压顶)或板桩外侧。

  根据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》【建质(2009)87号】规定,开挖深度超过3m(含3m)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、降水工程,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境范围。

  开挖深度超过5m(含5m)基坑的土方开挖、支护、降水工程。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境范围。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境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;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境,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。

  防护栏杆必须用安全立网封闭,或在栏杆下边连续设置固定的、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。挡脚板上如有孔眼,应在25mm范围之内。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设置在10mm之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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